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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甘肃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13897830/2018-00015 发布日期 2018-02-28
文号 发文机关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8〕9号)要求,现将2018年省水利厅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责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12号)精神,设立甘肃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全省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点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依法负责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利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水利厅内设11个职能处室,具体为办公室、财务处、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人事处、建设管理处、科技外事处、农村水利处、农村水电处、安全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按相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审计处、水利工会。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

1.公益一类3个: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甘肃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2.暂未分类4个甘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甘肃省水政监察总队、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

(三)直属事业单位12个:

1.公益一类6个: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甘肃省水利厅信息中心、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水利厅兰州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2.公益二类4个: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甘肃省引洮工程建设管理局、甘肃省水利厅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3.暂未分类2个:甘肃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甘肃省水利厅石羊河流域管理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67亿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3亿元,增长1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较2017年增长5.16亿元。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0亿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2.10亿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609.34万元,下降1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系统里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发放。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34.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8.64亿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63亿元,增长1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较2017年增长5.16亿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9项,主要是防汛费3000万元、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000万元、河长制经费2267.3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200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2778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0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500万元、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3820万元、引洮二期省级配套30000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3项,主要是电价补贴3291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60万元、科技推广费100万元、民勤调水水价补贴1491万元、水保业务费20万元、水土保持治理费350万元、水文业务费750万元、提灌电费(水费)4889万元、宣传费50万元、业务费(含水资源调度系统运行维护费)207.65万元、业务费(农村饮水工作项目结束后取消)75万元、各类业务费650万元、移民管理工作经费150万元。

    其他项目6项,主要是工程运行维护费862万元、水管单位补助经费21200万元、水利项目前期费800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100万元、维修费637.15万元、业务补助费20万元。

    3.项目评审情况

2018年申请项目共34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1个,涉及金额2267.3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1.7%。根据省委省政府《甘肃省河长制工作方案》(甘办发﹝2017﹞44号),要求2017年初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2018年全面建立河长制。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省水利厅向财政厅申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3103.03万元,财政厅评审中心最终评定为2267.3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7.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810.95万元,下降4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系统内退休人员纳入社保,有社保发放退休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83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3.农林水支出11.67亿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80.36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河长制项目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347.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13万元,下降0.5%。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共有11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8年计划征收10.40亿元。其中:中央批准设立1个,主要是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分别计划征收5000万元、1.48亿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60亿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万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计划安排项目出国学习、交流人员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水利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考察、学习、交流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高效节水、水权水市场建立及交易等先进技术和经验,还有部分科技人员到非洲国家援建费用支出。2018年计划安排赴柬埔寨筹建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联合研究中心1批次,6人;赴以色列交流学习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1批次,6人;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双跨团组任务1批次,2人。 

    2.公务接待费132.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16万元,下降3.7%,主要用于国家有关部委、流域管理机构、兄弟省市来我省检查、督查、稽察、指导、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计划将全厅及直属单位接待批次控制在800次,8600人以内,人均公务接待费控制在150元以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6.8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82万元,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463.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23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

5.会议费369.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45万元,增长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长制工作须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

6.机关运行经费1645.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5.17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督察检查业务需求相应加大了差旅费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2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1.3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3684.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12829.7平方米,价值33443.6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8辆,价值5230.9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1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798.45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3.60万元,保密柜1.7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7.59万元,沙发(含茶几)9.56万元,笔记本电脑26.90万元,其他车型95.00万元,办公桌椅44.81万元,文件柜9.47万元,会议桌7.43万元,会议椅8.24万元,专利权2.50万元,传真机2.60万元,台式电脑83.51万元,更衣柜10.19万元,投影仪3.20万元,碎纸机2.74万元,轿车48.00万元,其他90.06万元,照相机及器材25.0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410.5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95.66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11项,项目主要是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抗旱防汛补助经费、河长制管理经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敦煌项目规划配套资金、工程运行维护费、水利建设基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引洮二期省级配套、中小河流治理,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亿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4项,涉及5.17亿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34%。选择2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1个,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公开绩效目标1个,为甘肃省景泰川电力提灌管理局公益性工程养护费项目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9.上年结转: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10.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水利方面的支出。   

 

 

 



甘肃省水利厅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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