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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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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发展。

 

    《方案》指出,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方案》指出,要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供需统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时根据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细化提出了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三大片区的分区目标。河西灌溉农业区,用5年时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部分达到完全成本水平;中部提水灌区,用7年时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用10年左右时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方案》强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要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拓宽投入渠道,完善计量设施,确定初始水权,加强过程控制,鼓励水权流转,加强供需管理,深化行业改革,完善终端管理;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完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水价,适时调整水价,水价分类分档,加强成本控制;三是要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补贴、奖励机制,筹集奖补资金。

 

    《方案》明确,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方案》要求,各市州要尽快研究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对各市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省上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市州政府进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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