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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落实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和人员
来源:甘肃省水利网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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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近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立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的批复》(甘机编复字〔2017〕14号)。同意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厅各1名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意将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处更名为河湖管理处,同时在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加挂甘肃省河湖管理中心牌子。
省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全省河长制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总河长、省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河湖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技术支撑工作。
省河长制办公室批复组建,为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为设立市县级河长制办事机构提供了参考,将有力地推动市县两级加快落实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力争年底前全部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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